伍里川

这些年酒文化眼见着变质了。

最近几起“灌酒”事件让人侧目。灌酒,是劝酒的极端方式,所以面目可憎。灌涉世不深的小姑娘酒,然后图谋不轨,甚至侮辱人家人格,那还叫人吗?

当然,以酒谋色的酒局,在“局”不在“酒”,可以不列入酒文化的范畴。但蛮横习气对酒文化的侵入,是不争的事实。

我从部队转业的那一年30出头,曾在一家地方日报社的房地产杂志待过一段时间。杂志和房地产销售公司同属报社房地产部门旗下,因而两方面人马算是同事,经常聚餐。记得第一次聚餐,售房同志们极善于劝酒,我不胜酒力,醉吐得不行,且对售房同事的海量惊叹不已,他们是不分男女,都能“战斗”。见我望风而逃,人家就说,等你干我们这一行就知道酒量有多重要了,还说起这一领域酒场中的诸多传说。后来有领导还真想过让两方人员“流动”,加强相互体验、换位思考,我听了大惊失色,正好得到一个“高就”的机会,赶紧辞了工作。这一别就是十几年。

这好像有点不仗义。我应该顺便把售房的同志从“酒”海无边里解放出来,好让他们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但我要是真这样做了,这些售房同志不K我一顿才怪。也就是说,他们同意过这种生活,是经过了精密计算的,知道哪头要紧哪头暂时不要紧。

后面我还认识过不少售房同志,多数会一边痛陈酒场浑事一边放不下由此带来的好处。赌咒发誓“不如归去”,却一次次“不醉不归”。

这样的“酒文化”,真让人欲说还休。

为五斗米折腰,不得不喝,这种事古来就有,但成为一个行业的痛点,那倒稀罕。

酒文化古已兴盛,但一句“饮惟祀”就为饮酒定了调子。饮酒,本质是一种礼仪。

自个儿把自个儿喝高兴、酒逢知己千杯少的更符合这种酒文化的本义。“把酒言欢”型是最为常见的,“举杯邀月”型是最浪漫的,“诉说衷肠”型是最温馨的——唐伯虎有诗称“三杯浑白酒,几句话衷肠”。酒史中非常出名的“随喝随埋”型当然也列于极高境界,虽然对应的是民间的醉鬼。

鸿门宴算是最腹黑的酒场了,可就那样了,也没见“灌酒”的、逼喝的。虽然两方水火不容,但酒场礼仪还在讲。

什么时候开始不讲礼仪,只讲“规矩”的呢?时间无从考证,但必然是酒与权力掺杂的时候。

过去农村的酒桌上,每桌必设酒司令,干的是倒酒服务生的工作,但因同时负有劝酒、管控秩序和负责安全的责任,所以职位的重要性颇显。

但这样的酒司令比不得古往今来酒场的某些“酒司令”。他们说一句,“我不舒服我少喝,但你们必须放开喝”,就无人敢计较,立马传来一片“您身体要紧”的谄媚声;他们说一句,“不喝就是不给我面子”,目标对象顿时像被将了军,只能乖乖来一个“仰脖饮”;他们说一句,“今天这个桌子上,没有职务,只有酒量”,却无人敢当真,结果不僅论了酒量更论了尊卑;他们说一句,“能喝就是战斗力”,绝无戏言,到头来,听话善饮者每每在单位评价体系里占据优势。

偏偏这样的酒场往往还洋溢着亲民之风、义气之名。

喝酒要是遇上这样的“酒司令”,大概只能算你倒霉。但是,真的没办法了吗?酒文化真的只是“酒司令”整坏的吗?未必。

《三国演义》里,张飞酗酒,还喜欢逼着下属喝酒,下属若拒绝就会遭到他的一顿暴打——划重点:有人敢拒绝。

“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诗中写的是李白。按照李白的性子,拒绝权力逼饮,自是不在话下。 “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名句里的李白真性情了然于目。

去年,某银行一新员工在酒桌上成了“异类”,因拒绝喝酒,被领导扇耳光,遭同事辱骂。看似结果挺悲催的,可其先是一展傲骨,后又依法维权成功,真正是不做庸人和谄人。

很多人被“灌”得五迷三道后,都把责任推给逼饮的“权力”,殊不知,自己主动放弃了“说不”的权利,不也值得检讨?“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这话有道理,可也分时候。要是别人——即使是领导——对你毫不尊重,呼来喝去视若无人格之人,你还低声下气,“摧眉折腰”不已,又能怪得了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