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是党员的规范执行标准,党章是党的总章程,的小编精心为您带来了党章学习心得格式范文优秀8篇,您的肯定与分享是对我们最大的鼓励。

《党章》是党的基本纲领 篇一

党章总纲是党章的组成部分,党章的前提和总则,即纲领、要领。泛指起领导作用的原则。党章的总纲,是党的最基本的政治纲领和组织纲领。

总纲的主要内容

(1)规定了中国共产党的性质,最终目标。

(2)行动指南——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3)概括和总结了社会发展规律、中国的发展经验及其基本要求(五个方面问题):

①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通规律(普通性与特殊性)和选择适合中国国情的发展道路。

②马列主义理论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创立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③我国当前所处的发展阶段及其特征。

④规定了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一个中心、二个基本点)、任务和基本政策。

⑤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提出四项基本要求。

1、什么是党员?

党员:政党的成员、党的细胞。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有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之分。

本章对党员的性质,申请入党人的基本要求,党员的义务、权利,发展党员的基本程序、入党宣誓,预备期党员的教育情况,党员的退党、劝告退党,自动脱党,除名等问题作出了规定。

2、入党誓词与入党誓词的演变。

(1)入党宣誓:表示是对党员的要求以及党员对党表示自己愿意承担的政治责任,对党的坚定信念和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的决心的一种形式。

(2)入党誓词:预备党员在入党宣誓仪式上面对党旗宣誓的内容。

(3)入党誓词的演变:

①世界上最早的入党誓词:1847年6月世界上第一个共产党的党章——《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诞生,在章程中对入党誓言作过规定,这是入党誓词的雏形。当时采用了19世纪欧洲非常流行的一种问答载体。其中有三个问题:a.你是否确信财产共有制的原则是真理?b.你是否愿意承担义务,始终不渝地以言语和行动为传播财产共有制的原理并促其在实践中得到实现而努力?c.你是否甘愿服从同盟的决议?

②中国共产党不同时期入党誓词的基本内涵。

红军时期的入党誓词(24字):严守秘密,服从纪律,牺牲个人,阶级斗争,努力革命,永不叛党。

抗战和解放战争时期的入党誓词: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坚决执行党的决议,遵守党的纪律,不怕困难,不怕牺牲,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到底。

现行入党誓词: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第二章

党的组织制度

1、什么是党的组织制度?

要求党的组织和全体党员共同遵守的,按一定程序办事的组织规程。它是发挥党的战斗力和实现党的任务的组织保证。

党的组织制度的核心是民主集中制,党章规定了民主集中制的6条基本原则。

2、组织制度的具体内容。

包括党代表和委员会的选举,党组织的建立,上下级组织的关系,对重大问题的决策程序和讨论问题的方法。

第三章

党的中央组织

1、什么是党的中央组织?

全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按照十六大党章规定,包括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由它产生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中央书记处、中央纪委检查委员会、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这一章里对党的中央组织产生、职责、任期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作出了规定。

2、全国代表大会与全国代表会议的区别。

全国代表大会是党的立法机关、最高权力机关。正常情况下,每五年举行一次,代表是由全体党员选举产生的。全国代表会议是在两次全国代表大会之间,根据工作需要,由党的中央委员会召集,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重大问题的会议。它的职权与全国代表大会有所不同。

第四章

党的地方组织

1、什么是党的地方组织?

党的地方组织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党的组织。(简单地讲省级以下,县级以上的党的组织)

本章对党的地方组织的代表大会的召开,代表大会的职责等作出规定。

2、党的地方组织与党的地区委员会。

从党章规定中看党的地区委员会不是一般独立的地方组织,它是党的省、自治区委员会在几个县、自治县、市范围内派出的代表机关。它根据省、自治区委员会的授权、领导本地区的工作。

第五章

党的基层组织

什么是党的基层组织?

是指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中的党的组织(包括党委总支、支部)。

本章对基层组织组建、任期、基本任务作出了规定。

第六章

党的干部

1、党的干部及其本质。

党的干部,党的事业的骨干力量,党政机关、军队、人民团体中的公职人员。(包含各级国家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

党的干部的本质: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什么是公仆,特指那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和国家的工作人员。党的干部的本质就是人民公仆。

马克思最早称掌握巴黎公社权力的人为公仆。恩格斯也曾指出: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之后,必须采取坚决措施,防止国家工作人员“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新增了党的干部一章,首次把人民公仆作为对干部的要求载入党的章程。

本章对干部的本质、选拔任用标准、程序、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等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第七章

党的纪律

什么是党的纪律?

党的纪律是一个政党内拥有制定党内法规权力的机关根据党的章程制定和颁布的,运用党纪处分的手段保障其实施的,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党的纪律,从它的内容和涉及的范围来说,主要有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群众纪律,还包括宣传纪律、经济纪律、保密纪律、人事纪律、外事纪律等。

本章对违纪党员的处分的种类、处理程序作出了规定。

折叠第八章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

什么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

简称“纪检机关”,是维护党规党纪和管好党的纪律及协助党委管好党风的专门机关,是党的工作的重要部门。主要包括党的中央、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派驻纪律检查组。

本章对纪检机关的设置、任务及上级与下级纪检机关的关系等作出规定。

第九章

党组

1、什么是党组?

党组不是一级党委,是上级党的委员会在非党组织中的派出机关。党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的委员会指定,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的委员会的领导,代表上级党的委员会指导本机关和直属组织内党的工作。这是党组的特殊性质。

2、什么是非党组织?

是指除共产党组织之外的其他组织。在我国这些组织包括:国家机关各部委、国务院直属局的直属经济管理机构以及人民团体;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机关的厅、局以及各人民团体;州(地)县(市)政府、人大、政协、机关和政法部门以及各人民团体。

3、党组与党委的区别?

(1)党委是按照党章规定,由全体党员大会或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而党组则是由批准其成立的党委指定的。

(2)党委可以直接接收或批准接收党员,而党组没有这个权利。

(3)党委可以直接决定或批准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党组一般不能直接决定或批准党员的纪律处分。

(4)党委可以召开党代会(党员大会),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而党组一般不能召开这些会议和选举出席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5)党委向同级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并接受党的上级组织的领导,而党组则不是一级党委,必须在批准它成立的党委领导下工作。

4、党组的特点。

(1)成员身份的双重性,党组成员一般都是有行政负责人的身份。

(2)对上负责的直接性。

(3)工作职责的专业性。

第十章

党和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关系

1、为什么要特别提出党和共青团的关系?

这是由共青团性质所决定的。

2、党和共青团是什么关系?

党章第49条规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共青团中央委员会受党中央委员会领导。共青团的地方各级组织受同级党的委员会的领导。同时受共青团上级组织领导(简单地讲就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本章对共青团组织的性质、党与共青团的关系作出了规定。

第十一章

党徽党旗

中国共产党党徽为镰刀和锤头组成的图案。

中国共产党党旗为旗面缀有金黄色党徽图案的红旗。

中国共产党的党徽党旗是中国共产党的象征和标志。党的各级组织和每一个党员都要维护党徽党旗的尊严。要按照规定制作和使用党徽党旗。

新党章知识要点 篇二

1、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

2、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应当认真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3、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4、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5、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6、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7、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

8、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9、1935年12月,中央政治局讨论通过的瓦窑堡会议决议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中国共产党又是全民族的先锋队。

10、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1、党的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是对现行党章的第 6 次修改。

12、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13、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党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干部,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努力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党重视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干部,特别是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积极推进干部制度改革。党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

14、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模范地履行本章程第三条所规定的党员的各项义务,并且必须具备以下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带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15、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它的基本任务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16、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17、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主要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18、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19、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20、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创立了毛泽东思想。

21、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新的发展要求,深刻认识和回答了新形势下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问题,形成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

22、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指导思想。

23、中国共产党的三大历史任务是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

24、必须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在新世纪新阶段,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巩固和发展已经初步达到的小康水平,到建党一百年时,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到建国一百年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基本实现现代化。

25、中国共产党在领导社会主义事业中,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其他各项工作都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要抓紧时机,加快发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的作用,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6、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这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

27、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

28、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和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原则,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29、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要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着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30、中国共产党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积极发展对外关系,努力为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争取有利的国际环境。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我国同世界各国的关系。

31、中国共产党按照独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发展我党同各国共产党和其他政党的关系。

32、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民主集中制”四项基本要求。

33、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34、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职权是: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部分成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的数额,不得超过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出的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各自总数的五分之一。

35、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一)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二)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三)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四)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五)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六)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36、在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

37、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

38、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39、坚持改革开放,是我们的强国之路。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

40、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

41、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党风问题、党同人民群众联系问题是关系党生死存亡的问题。

党章党规心得体会 篇三

每个党员在入党时都曾面向党旗豪情万丈地宣过誓——遵守党的章程,然而有的党员入党多年后,当初的誓言却渐渐淡忘,甚至全部抛诸脑后,于是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党员干部面对权力、金钱、美色,丢失了信仰信念,追求奢靡享乐;有的宗旨意识淡薄,不思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反而一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一边感叹为官不易、官不聊生;有的纪律规矩意识弱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触碰纪律“底线”,踩踏纪律“红线”。

解决理想信念松动、宗旨意识淡化、纪律规矩意识弱化等问题,首要的还是要认真学习党章,强化党章意识,重温“激情燃烧的岁月”,牢记当初的铮铮誓言,从而严格遵守党章,自觉践行党章,笃定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的理想信念。

“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章,全面掌握党章基本内容。党章是党的总章程和总规矩,对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纲领、重大方针政策、党员权利和义务、党的制度和各级党组织的行为规范以及党的纪律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全面了解和掌握这些重要内容,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做人为官才有根本依据、基本标准和根本规则,才能在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中实现自身价值和人生理想。

无规矩不成方圆。学习党章关键是要做到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防止和纠正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厚植党的执政基础,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凡是党章规定了的事情,作为党员就要不折不扣地坚决执行;凡是党章反对的事情,作为党员就坚决不能做。

只要每位党员都信守自己在党旗下立下的庄严承诺,自觉遵守党章、践行党章,我们党就能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

党章的主要内容 篇四

党章是党的总章程,对推进党的工作、加强党的建设具有根本性的规范和指导作用。党的根据形势和任务发展变化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有利于全党更好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更好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向前进。要把党的报告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战略思想写入党章,使党章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充分体现党的十七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充分体现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新鲜经验,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党章基本常识 篇五

1、党为什么要有一个党章?

党章是政党不可缺少的要输,党章对于一个政党的发展,对于政党的事业有极为重要的作用,是政党的立党之本,是政党内部关系及组织活动的基本规范,也就是全党成员概无例外的行动准则。

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在党内具有最高的权威和最大的约束力。党章是把握党的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准则,是坚持从严治党方针的根本依据,是党员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是规范和制约全党行为的总章程,是我们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

邓小平曾经对党章的意义做过如下论断:“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

(1)党章是党的性质及使命所决定的。

(2)党章是党同其他政派乃至各种组织如学会、团体区别的外部标志。

(3)党章是党的活动经验累积和成熟的结果。

2、党章在党内生活中的意义和作用是什么?

党章是我们党的总章程,它凝结着党长期以来宝贵的经验和智慧,集中代表了全党的根本利益和意志,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调整党内关系的基本准则。 一部正确和完善的党章,一定会在党的生活中发生积极作用。这种作用大体上有四个方面:

(1)调整党内关系。

(2)改善组织工作

(3)巩固组织纪律

(4)战胜党内动摇及各种危害分子,有法可依,依法办事。

3、党章一般包含哪些内容及产生的程序是什么

它的内容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并作出总的原则的规定:(一)党的性质、总之;(二)党的指导思想;(三)档的最终目标和现阶段的任务;(四)党对革命及建设新社会的方正;(五)党的领导地位和领导原则;(六)党的组织原则及组织构成、责权划分;(七)党员标准及党员权利与义务;(八)党的纪律

从产生的程序来说,党章的创制、修改、解释及停止生效,全部权利集中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

4、中国共产党章程的产生及其完善

现行的党章是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作部分修改后,于2012年11月14日通过的。新党章包括总纲和条文两大部分,条文部分共十一章五十三条。

5、学习党章的重要意义

(1)党章是一面旗帜,一部宣言。

(2)学习党章对于全党确立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对于全党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信念有着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

(3)学习党章,有利于指导全党的事业;有利于坚定地、清醒地把握前进的方向;有利于既反左又反右,继续解放思想,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4)学习党章,反映了社会发展的前进,反映了现实生活当中事业发展的要求。

(5)学习党章,对于促进党的建设具有极为重要的指导作用。

要加入中国共产党,首先应弄清楚两个问题:

(一)中国共产党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

(二)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什么样的人?

关于党章的学习主要讲下面五个方面的内容:

(1)中国共产党的性质

(2)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

(3)中国共产党的最高理想和现阶段的奋斗目标

(4)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

(5)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

(6)党章修改部分解读

(1)中国共产党的性质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2)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3)中国共产党的最高理想和现阶段的奋斗目标

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党在现阶段的任务是: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党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奋斗目标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4)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

起码条件: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申请入党对象:

申请入党对象必须是“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这句话包含以下三层含义:

第一,申请入党的年龄规定。

第二,申请入党的国际规定。

第三,申请入党的成分规定。

(1)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

(2)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3)执行党的决议。

(4)愿意按期交纳党费。

基本条件:

中国共产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中国共产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中国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具体条件:

党章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了共产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和享有的八项权利。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对党员行为规范的具体要求,是共产党员条件的具体化。

(5)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

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在党章中明确提出了六条基本原则,可以概括为:

(1)“四个服从”

(2)党的各级领导机关由选举产生

(3)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是党的领导机关

(4)正确处理上下级党组织的关系

(5)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6)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

纪律:

党的纪律,简称为党纪。

党的纪律是党的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

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纪律严明是贯彻党的路线、维护党的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重要保证。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只有纪律严明,才能步调一致地前进。全党必须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同一切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作坚决斗争。

党的纪律,如果按照纪律的性质和作用的领域来进行分类,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群众纪律、宣传纪律、外事纪律等。

组织纪律:党的组织纪律是维护党的权威和团结统一而制定的原则与行为规范,是处理各级党组织之间以及党组织和党员之间关系的规定。

群众纪律:群众纪律是处理党和非党群众之间的行为规范,也即处理党群关系的纪律。

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

党的纪律是“铁一般的纪律”。它体现为三个方面的特性:

(一)强制性

(二)严肃性

(三)统一性

它包含三层意思:

(1)制定的纪律要统一

(2)遵守纪律要统一

(3)执行纪律要统一

党纪处分:

党纪处分的方针是“党组织对违反党的纪律的党员,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错误的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党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6)党章修改部分解读

党章修改主要集中在六个方面:

一、对科学发展观作出新的定位和阐述

二、充实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成就的内容

三、充实了坚持改革开放的内容

四、充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内容

五、充实完善关于党的建设总体要求的内容

六、对党员、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干部这三章部分条文作了适当修改。

党章修改的意义

对党章部分进行适当修改,把科学发展观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生态文明建设等写入党章,是适应形势任务与及发展变化推进党的工作。加强党的建设的客观需要,是统一全党思想行动,凝聚全党智慧和力量,调动全党积极性的重要举措。这样做,有利于更好学习贯彻党章,有利于更好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有利于更好按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及重大方针政策推进党和国家各项工作,有利于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党章学习心得格式 篇六

党章是一个政党为了保证全党在政治上、思想上的一致和组织上、行动上的统一所指定的具有约束力的章程。目前,我局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号召广大党员同志认真学习贯彻新党章,得到了广大党员的拥护和积极参与。局网站“两学一做”专栏每天晒出各支部“手抄党章100天” 活动成果,作为一名普通党员,我认为学党章应该做到认真解读,踏实贯彻,长效落实,用自己实实在在的行动去实践,去体现。通过对新党章反复的学习和思考,我尤其对党员应具备的素质,应履行的义务,应享有的权利,应承担的责任有了进一步的明了和定位,对党员的先进性要求有了更加清晰具体的理解,自己的思想理念也得到了新的激发和升华。

通过学习,使我充分认识到,我们每个党员要认真学习和遵守党的章程,要履行好党员应尽的义务,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必须努力做到以下三点:

一、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坚持学习,尤其是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向身边的领导和同志学习,主动接受先进的知识和经验。当前,经济社会正处于跨越式发展阶段,各种社会矛盾日益突出,面对复杂形势,我们必须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只有不断的学习,才能提高我们的工作能力,这是时代的要求,是党对我们的要求。

二、努力把坚守宗旨信念和开拓创新统一起来。党章第一章第三条要求全体党员还应履行以下义务:“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从中可以看出,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也是每一个党员所必须坚守的信念意识。但是我们为人民服务的手段,却必须善于变化,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需要做具体的改革,调整,变化和创新。我们必须把坚守宗旨信念和开拓创新统一起来,既要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思想,更要有联系实际,开拓创新的具体行动。作为从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一名党员,就是要在认真扎实地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不断动脑筋,想办法,积极开拓工作新思路,全面提高自身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这样才是更好地实践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三、努力把干好工作和提升自身素质统一起来。同时,我们每个党员要在干好本职工作的过程中,努力通过深化认识,思考归纳,概括升华,使自己在工作中获得的经验思想,心得体会等成为自身业务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的有机构成部分,从而推动自身素质不断得到提高,为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新工作而努力。

通过“手抄党章100天” 活动的开展,对照党员先进,剖析思想根源,我觉得自己过去在履行党员义务,保持先进性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还存在着许多方面的不足,与党和人民及新形势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我决心在今后的工作实际中,进一步按照党章要求,加强党员修养,增强党员意识,履行党员义务,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把党员的先进性具体体现在工作岗位上,落实在实际工作中,真正发挥一个党员应有的先锋模范和积极带头作用,永远保持先进性,积极为我们人社事业的发展作出自己应尽的努力。

修改后的党章 篇七

一、是对科学发展观作出新的定位和阐述。 把科学发展观列入党的指导思想。

二、是充实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成就的内容。“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这次修改新增写的内容。

三、是充实了坚持改革开放的内容。增写了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内容。

四、是充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内容。这方面的一个重大修改,是把生态文明建设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一道,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适应这一修改,党章修正案专门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阐述,包括总体要求、指导原则和工作着力点。这样修改,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更加完善,使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更加明确,有利于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同时,党章修正案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内容也进行了充实。

五、是充实完善关于党的建设总体要求的内容。增写的加强党的纯洁性建设,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等新内容。

六、是对部分条文作了适当修改。总结吸收多年来党的建设成功经验,并与总纲部分的修改相衔接,党章修正案对条文部分关于党员、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干部这三条作一些修改。

党章主要内容 篇八

2月28日下午,海勃湾区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全院干警积极参加学习。

根据我院《教育实践活动2、3月份阶段工作推进表》的安排,本次学习主要由王聪慧院长对《中国共产党党章》进行辅导学习。

王聪慧院长详尽地讲述党章的每一个环节,要求我们认真履行职责,以一个共产党员的形象维护党的尊严,处处体现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时刻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对于这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学习,我院明确要求每周五下午全院统一学习,安排一名院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宣讲、领讲学习内容,周一至周四各庭室自主安排学习,必须保证每天两小时学习时间,学习笔记和心得必须手写,不得打印。

会上,还传达了自治区高院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纪律作风建设、加强两会期间信访工作、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等文件。